【重要通知】海曙门诊部3月18日有序恢复正常诊疗,实行预约就医

爱尔眼科 2020年3月17日



1、门诊部大门入口处将设立预检分诊台

所有人员进入门诊部必须先过预检分诊。请您响应政府的号召先佩戴好口罩后进入公共区域,若您需更换口罩,请将使用后的口罩丢弃在指定的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内,另所有人员须配合测体温、登记发热病史、疫区接触史、身份证信息、联系方式及居住地等信息。

 

2、门诊部实行预约挂号,各科患者请通过预约挂号分时段有序就诊,以缩短门诊部滞留时间。电话预约:0574-81851175。

 

3、门诊部未设有发热门诊,发热病人请联系当地社区或拨打120,以免贻误病情。
 

门 诊 须 知
 

1、所有人员进入门诊部请佩戴口罩;主动出示健康码、甬行码或甬行证(纸质);测量体温;未出示健康码、体温≧37.3°C、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门诊部。

 

(可扫码申领健康码)
 

2、预检分诊:门诊部工作人员询问患者及其陪同人员(1名患者多1名)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史,告知手卫生等相关防护要求。

 

3、挂号:患者或其家属持有效证件到挂号处挂号。

 

4、门诊诊疗:门诊医生做好防护,接诊时首先询问、核实告知有关新冠肺炎病史及防护有关内容,排除新冠肺炎可能性后进行正常诊疗(含各项检查)。诊室及检查室内一次只进入一名患者(多1名陪同人员);患者进行眼科设备检查时请勿说话;患者候诊和诊疗时要求与接诊医师外的其他人员至少1米以上间距。

 

5、配药及完成就诊:按照医师诊疗到指定窗口配药,配药时请错开排队高峰,排队请保持1米以上间距;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,应投入指定的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;有序离开。

 

以上事宜,意在限度降低门诊部交叉感染风险,敬请广大病友及家属理解支持!
 

为了让广大眼疾患者放心就诊

宁波爱尔光明眼科医院海曙门诊部

严格执行各种防护措施
 

1、按要求着工作服、工作帽、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、橡胶手套,必要时穿隔离衣、戴护目镜或面屏;

2、加强工作环境物表消毒:1000mg/L含氯消毒液擦拭,每日2-3次;

3、按要求进行空气消毒:紫外线灯照射1-2小时/次或紫外线循环风消毒机消毒2小时/次,每日至少2次。
 

门诊部咨询电话:0574-81851175
 

隔离病毒,不隔离爱

疫情期间

宁波爱尔光明眼科医院海曙门诊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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