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镜注意事项面面观

爱尔眼科 2012年5月19日

宁波爱尔光明眼科医院专家为您一一解读配镜注意事项:

一、专业的验光标准程序

1.病史、常规眼部检查——2.电脑验光仪检查——3.电脑验光检查——4.综合验光仪检查——5.病历记录——6.试镜架试戴——7.开具配镜处方。

二、验光须知

1.刚下夜班及酒后不宜验光,以免出现光度偏差。

2.孕妇不宜散瞳验光。

3.白内障患者术后满1~3个月方能验光配镜。

4.首次配镜及15岁以下患者原则上需要散瞳验光。

5.40岁以上患者,如无屈光不正以外的其他眼疾,可直接综合验光,根据情况配置近用、远用两种眼镜或者既可以看远又可以看近的渐进多焦点镜片。

6.请在配镜后半年至一年内定期到医院复查。

三、眼镜选配的美学原则

1.长方形脸应戴稍圆的眼镜,且戴在脸中部比较好

2.方形脸应选略带椭圆曲线的框架,使脸部显得协调、柔和。

3.三角形脸配一副略显方形且较为精细的眼镜会更自然一些。

四、来自宁波爱尔光明眼科医院的其它温馨提示

1.青少年的副眼镜一定要请专业的视光医师为您谨慎验配。

2.度数增长过快的近视青少年一定要到专业的眼科医院检查,以排除其他因素。

3.您之前配镜的眼镜度数仅供参考。

4.儿童选择树脂及轻巧型镜架为宜。

5.适合青少年的镜片有:可有效缓解近视度数加深的渐进多焦点镜片、抗冲击的PC片树脂镜片、高透氧的MCT

6.适合中老年朋友的镜片有:渐进多焦点镜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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